自营店手机包的修期如下:
手机整机:
根据《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和《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三包”规定),手机自购买之日起整机保修期为一年。如果手机在购买后7天内出现性能性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机、换机或维修;第8日至第15日内出现性能性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机或维修;超过15天但在一年内,出现性能性故障,消费者可以享受免费维修服务。
电池:
电池的保修期为六个月,自购买之日起计算。
充电器:
充电器的保修期为一年,自购买之日起计算。
其他配件:
其他配件(如外接有线耳机)的保修期为三个月,自购买之日起计算。
建议:
购买手机时,务必保留好购机发票,以便在需要维修时能够享受相应的保修服务。
如果手机在保修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建议尽快联系手机品牌的官方售后服务进行维修或更换。
超过保修期的手机,虽然维修费用可能较高,但仍建议进行维修,以延长手机的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