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 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因此,如果您在发现手机丢失后及时采取措施,例如报警或联系运营商挂失,您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两年内要求返还手机或获得相应的赔偿。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便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