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盗窃罪被拘留后立案的时间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应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最多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因此, 盗窃罪被拘留后立案的时间通常为七个工作日,即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检察院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如果案件复杂,可能会延长至三十日,但总拘留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七日。
需要注意的是,拘留时间的长短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收集情况以及是否涉及刑事犯罪等因素。如果手机价值未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一般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拘留,通常不超过十五日;若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则可能面临刑事拘留,时间可能更长,具体时长要看盗窃的情节轻重及手机价值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