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质保期一般为 一年,具体规定如下:
7天内:
如果手机出现性能性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机、换机或维修。
8日至15日内:
如果手机出现性能性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机或维修。
超过15天至一年之内:
如果手机出现性能性故障,消费者可以享受整机包修一年的服务。
没有购机发票:
如果消费者没有购机发票,则可以按照出厂日期包修15个月。
此外,如果手机在保修期内出现三次以上的维修,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过了保修期,如果手机仍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需要先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鉴定,确认是质量问题后,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并可能获得赔偿。
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妥善保管购机发票和三包卡,以便在需要维修或退换时能够提供相关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