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手机是否更换取决于手机是否与案件有关以及判决结果。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情况:
如果手机与案件无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如果手机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如果手机是涉案工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如果手机被认定为犯罪工具,则应当予以没收,不会退还给家属。
判决生效后
一般情况下,如果判决没有认定手机属于犯罪工具,手机应当退还。家属可以在判决生效后一两个月左右,主动联系承办警官办理退还事宜。
服刑期间
犯人的手机在服刑期间一般是在刑期满了之后才归还的,或者是犯人同意将手机交给家属的,家属才能够去领取犯人的手机。
建议
家属应当等待办案机关的通知,并根据通知领取手机。
如果手机与案件无关,家属可以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后取回手机。
如果手机是涉案工具,则无法退还,家属需等待刑期满或犯人同意交出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