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票从立案到对方收到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法院的送达程序和方法。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法院传票送达时间
立案后五日内送到当事人手里。
立案后七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
送达方式
法院会先电话通知被告,若无法联系到被告,则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
若以上方式均无法送达,则采用公告送达,即登报方式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传票送达后的程序
被告在收到传票后,有十五天的时间提出答辩状。
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同样需要五个工作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般情况下:传票在立案后五日内送达被告,但具体时间由法院掌握,通常在10天到一个月内。
特殊情况下:如果采用公告送达,则从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因此,传票从立案到对方收到的时间大约在 5天到1个月之间,具体取决于法院的送达效率和方法。建议您与具体办案法官联系,以获取更准确的送达时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