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扣留手机的最长期限主要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六条,扣押、扣留、查封期限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具体而言,手机被扣押后的归还时间分两种情况:
1. 如果手机与本案无关,则一般公安机关在三天之内就会将没收的手机进行归还。
2. 如果手机中有本案所需要的东西,则一般要等到案件结束之后才归还。
此外,对于需要进行鉴定的手机,鉴定期间不计入扣押期间,但应当将鉴定期间书面告知当事人。
因此, 刑警扣留手机的最长期限为30日,但在情况复杂且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可以延长至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