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手机退换的规定如下:
7天无理由退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消费者购买手机后,有权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
15天包换:
如果手机在售出后十五天内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一年保修:
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手机经过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可以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要求销售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规定退货。
建议:
购买手机后,务必保留好发票和保修卡,以便在需要退换时能够提供相关凭证。
如果手机在短时间内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建议尽快联系销售者或售后服务中心进行退换货处理。
如果手机在“三包”有效期内经过多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建议及时联系销售者或售后服务中心,了解具体的退换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