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是一种简化的审判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以下是简易程序的主要特点:
适用对象:
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庭审理的简单民事案件。
起诉与答辩:
起诉和答辩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审理程序:
审理实行独任制,即由一名审判员独立审理案件。
审理期限:
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案件。
审理内容:
可以省略或简化某些法庭审理活动或内容。
庭审特点:
强调先行调解,并允许当事人当庭举证和质证。
法律解释与指导:
审判人员应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法律解释和指导。
备案要求:
对于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执法人员作出的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简易程序旨在简化诉讼流程,提高司法效率,减轻当事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