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审批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与审核
员工或部门提出待岗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如《待岗人员情况说明表》。
部门负责人或课题组负责人填写《待岗审批表》,写明待岗理由并签字,报送人事处审批并备案。
审批与决定
人事中心或公司领导办公会议讨论待岗申请,征求工会意见后确定待岗人员。
对于政策性待岗,需经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委员会审核并批准。
总经理或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待岗申请,并作出待岗决定。
通知与协议
公司人力资源部向待岗人员下达《待岗通知书》,并与待岗人员签订《待岗协议书》。
待岗人员接到通知后,需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脱离原岗位。
备案与期限
待岗人员的审批结果需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待岗期限最长为2年,待岗期满后,员工应及时恢复工作。
管理与待遇
待岗期间,员工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指令。
待岗人员的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根据审批结果进行调整。
建议:
企业应明确待岗审批的具体流程和表格,确保流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待岗人员应积极参与待岗审批过程,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企业应定期对待岗人员进行评估和帮助,以便其尽快重新就业或调整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