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被扣押的限时保管期限一般为 3日,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延长至 30日。具体规定如下:
行政案件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对于查明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
刑事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扣押物品没有具体的期限,但要求对扣押的物品,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
建议
如果手机被扣押,建议尽快与公安机关联系,了解案件进展并确认手机何时能够解除扣押并归还。
如果扣押期限超过30日,且未接到延长扣押期限的通知,可以咨询律师或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要求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