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这些程序审理的案件是基于简化或快速处理原则,通常不允许再审,因为它们已经达到了法律程序的目的。
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
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和调解书,原则上不得申请再审。但是,如果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再审判决、裁定:
一旦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或裁定,这些判决和裁定就是最终的,当事人不能再申请再审。
当事人将生效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案件:
债权受让人不能对已经转让的债权申请再审,因为再审是针对原判决或调解书提出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的案件:
当检察院已经决定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时,当事人不能再通过再审程序寻求救济。
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的情况:
如果再审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其再审申请将被驳回。
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提出上诉的案件:
未上诉的案件不能再申请再审,因为已经放弃了上诉的权利。
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发生法律效力超过二年的案件:
超过时效期限的案件不能再申请再审。
在一审、二审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提交证据,现以该证据提出再审申请的案件:
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证据的案件不能再申请再审。
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申请,或者经合法传唤后拒不到庭,按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又以相同理由申请再审的案件:
已经撤回再审申请或拒绝出庭的案件不能再申请再审。
已经本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案件:
已经经过法院再审的案件不能再申请再审。
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这些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允许再审。
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
这类案件不允许再审。
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确认婚姻关系无效的案件,但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除外:
对于解除婚姻关系或确认婚姻关系无效的案件,如果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可以申请再审。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者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案件:
这些裁定不允许再审。
综上所述,不得申请再审的情形主要包括适用特定程序审理的案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和调解书、再审判决和裁定、特定债权转让情况下的再审申请、检察院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决定的案件,以及其他一些特定情况如申请人主体不适格、未上诉、超过时效期限、未提交证据、撤回再审申请等。这些规定旨在维护法律程序的稳定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