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程序是指司法权行使时所必须遵循的法定的方式、方法、顺序及步骤等的总称。它包括一系列环节,如起诉、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评议和宣判等。司法程序可以分为民事和刑事两种类型,每种类型下又可以根据案件的简单复杂程度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民事司法程序
起诉:通常是书面起诉,要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受理: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决定立案。
审理前的准备:给被告送传票,被告提出答辩状,双方交换证据,法院允许自行调解。
开庭: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和宣判。
刑事司法程序
侦查: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进行,查明犯罪事实。
起诉: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
审判:法院依法审理案件,可以采用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
判决: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简易程序
适用范围: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程序特点:起诉方式、受理案件的程序、传唤方式简便,审理实行独任制,程序简便。
司法程序的核心在于确保公正审判,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通过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步骤,司法程序旨在实现司法的公正性和效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