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放人程序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拘留期满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拘留所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拘留期满后办理释放手续。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期满后,会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如果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看守所会根据检察院的不批准逮捕通知书办理释放手续,并向被拘留人发放释放证明书。
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决定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会被暂时释放,并需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
释放登记与检查
看守所在办理释放手续时,会认真核对出所人员的身份信息,并进行出所登记,包括出所原因、时间和去向等。同时,对出所人员的人身和携带物品进行检查,防止错放或发现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家属或单位
公安机关在释放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所在单位,除非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释放后,被逮捕人应当在24小时以内被送达释放证明。
总结来说,有罪放人程序包括拘留期满、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办理释放手续、检查与登记、以及通知家属或单位等步骤。整个流程旨在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和透明,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