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立功撤案的具体程序如下: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可以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如果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应当立即释放,并发放释放证明书。
同时,需要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对于公安机关决定撤案的情况,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并报送检察机关。
人民检察院撤案
如果是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对于符合撤案条件的案件,检察院可以自行决定撤销案件。
对于决定撤销的案件,检察院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
撤案条件
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并且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
撤案的决定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
财物处理
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检察院撤销案件,都应当及时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以上步骤和条件均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需要注意的是,撤案的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案件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司法机关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