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登记债权
清算组成立后,首先需要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30日内,或未接到通知但看到公告后的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组需对公司财产进行详细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该方案需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清偿债务
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后,剩余财产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告公司终止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最后公告公司终止。
这些步骤确保了清算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护了债权人、股东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