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上报通过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17 17:52:09 热门攻略

烈士上报程序如下:

提交申请

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死者遗属或者事件发生地的组织、公民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死者牺牲情节的材料。

县级受理与审核

县级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写出调查报告、请示材料,填写《烈士呈报表》,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并由县级人民政府向市级人民政府写出请示,将材料上报市级人民政府。

市级受理与审核

市级民政部门审核上报材料,向市级人民政府呈报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由市级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写出请示,连同有关材料上报省人民政府。

省级受理与审核、审批

省级民政部门审核上报材料,向省人民政府呈报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由省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同时送民政部备案。

公示与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在向上级申报评定烈士前,除涉及国家秘密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向社会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备案

省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后,由省民政厅备案。

整个流程涉及多个层级政府的审核和批准,确保烈士申报的严谨性和公正性。建议申报过程中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各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