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需要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17 17:54:31 热门攻略

刑事拘留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拘留决定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并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拘留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捺手印。拒绝签名或捺手印的,执行人员应当予以注明。

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异地执行拘留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讯问与证据收集

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在讯问过程中严禁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获取口供,应保障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等基本权利,同时制作规范的讯问笔录。

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应积极收集证据,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全面收集有罪和无罪、罪轻和罪重的证据,避免只收集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证据。对于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进行固定和保全,防止证据灭失或被篡改。

提请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通知家属与释放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以上是刑事拘留的主要程序,整个过程中应严格依法进行,保障各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