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事实是指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与重大程序性事项相关的事实。这些事实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涉及人权司法保障的程序性事实:
包括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以及审前羁押等事实。
决定诉讼进程的程序性事实:
例如立案、移送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等事实。
影响公正审判的程序性事实:
包括管辖、回避、公开审判等事实。
此外,程序法事实还包括以下几类:
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
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
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有关附带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
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
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这些程序性事实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们关系到程序法的适用和诉讼的顺利进行。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正确解决这些程序问题,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