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起诉到判决,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
起诉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诉状,提出诉讼请求。
法院受理
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进行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送达起诉书副本
法院在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提交答辩状
被告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排期开庭
法院在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后,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开庭时间、地点。
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阶段。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等。法庭辩论阶段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互相辩论等。
调解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及时判决。
判决
法庭辩论终结后,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宣告时,必须公开进行,但是否当庭宣判则视法庭审理情况及结果而定。当庭宣判的,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上诉
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二审判决
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经过审理后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是从起诉到判决的一般程序,具体案件可能会因情况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