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监狱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与审核
服刑人员及其家属若因特殊困难需要调换监狱,应向转入地监狱管理局联系,取得调换监狱的许可资料。跨省调动则需要两省的监狱管理局都批准。
正当合法理由
犯人调动需要有正当的、重大的、合法的理由。没有正当理由的调动申请通常很难获得批准。
逐级报批
服刑人员申请跨省转监狱需要逐级报请到两地监狱的共同上级批准,并由两名以上警察亲自押解交接。
法律程序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人民法院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监狱接收与集训
罪犯在监狱集训点统一集训两个月左右,再由省监狱管理局进行分配,正式下队后监狱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家属。
管理权限
监狱的管理权限在省、市、区一级监狱管理局,具体分配根据罪犯的罪行和刑期长短来决定。
总结来说,调动监狱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申请、审核、报批、法律程序、监狱接收和集训等步骤。建议在申请时提供充分的正当理由,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