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毕业生登记表中填写家庭成员与社会的关系时,一般需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家庭成员
直系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
其他成员: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叔叔、舅舅、姑妈等。如果已婚,则填写配偶和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
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父、叔父、姑妈、姨、舅、甥、侄等。
密切关系亲友:如关系密切的亲友、老师、同学等。
注意事项
填写信息应真实、具体,不要遗漏重要信息。
对于已经去世的家庭成员或社会关系,应注明其去世时间。
如果关系不密切或来往较少,可以不填写。
如有政治问题,应详细说明。
示例填写
家庭成员:
父亲:张三
母亲:李四
配偶:王五
子女:小明
主要社会关系:
祖父:赵六
祖母:孙七
伯父:周八
叔叔:吴九
舅舅:郑十
请根据以上指南认真填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