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程序是一种政府采购手段,具体步骤如下:
成立询价小组: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为邀请更多的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可通过网络发布询价文件。
询价:
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评审结果公示:
公示的内容包括成交供应商的名单、各供应商的报价、询价专家的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则应立即发出成交通知书。
发出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则应立即发出成交通知书,这才能确保询价方式的高效。
适用询价程序的项目通常包括:
采购的货物价格、标准统一
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
采购需求数量不多、金额较小、时间要求紧
通过以上步骤,询价程序能够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有效节约采购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