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转走的程序如下:
提出申请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或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申请
收到申请的转入学校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审核,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管理系统上传学校盖章后的转学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电子影像件,报其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
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
核办学籍转移
转入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完成后,将学生名单发送至转出学校核办。
转出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完成后,学生即可进行学籍转移。
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通过管理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
转出学校按照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完成转学手续
学生本人在目标学校签署转学协议,并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确保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建议:
在整个转学过程中,建议家长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并确保所有步骤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以保证转学的顺利进行。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或需要补充材料,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