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制作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四个基本步骤:
提出
由有关部门和人员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提出制度制定要求。
经上级有关部门和人员同意后,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提出制度草案。
讨论和审查
制度草案提出后,要广泛征求相关各方的看法和意见,集思广益,充分讨论、研究。
在改正其中不切合实际之处,弥补疏漏,调整与其他制度矛盾、重复之处后,使制度草案进一步完善化。
修改后的制度草案要报请上级管理部门审批。
试行
制度草案经上级管理部门审批后,可以试行。
试行的目的是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和完善,使之成熟化、合理化。
对于新制定的制度规范,试行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阶段。
正式执行
制度经过一段时间试行、完善后,即可稳定下来,形成正式的、具有法律效果的制度文本。
按照确定的范围和时间正式执行,同时向相关方面说明情况,报送上级管理机关备案。
此外,如果制度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则还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
应当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
平等协商确定
再由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公示或告知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这些步骤和程序旨在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通过充分的讨论和试行来完善制度内容,最终形成正式的制度文本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