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返乡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相关材料
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疾病诊断证明和住院发票
社保情况证明材料
退役证或退役登记表复印件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部队医院的证明、原始病历等
申请医疗救助
向当地民政部门提交医疗救助申请,填写《医疗救助申请表》
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
现场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领取医疗救助金
办理居住证 (如需要在原籍地长期居住):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文件、暂住证、户口本等
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
申请带病回乡认定
填写《退伍军人带病回乡申请书》,说明伤病情况、治疗进展及家庭困难
提交申请书及部队医院证明、原始病历等材料至居委会(村委会)
居委会(村委会)核查并开具证明,盖章后交至乡镇民政办
乡镇民政办复印相关资料,填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审批表》,并上报至市(区、县)民政部门
市(区、县)民政部门安排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和身份信息采集
等待审批结果,完成公示
等待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将逐级反馈到居委会(村委会),并进行公示
无异议后,审批机关下达正式审批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流程以当地规定为准。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