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程序通常包括以下程序内容:
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确定考察组的人员组成和职责。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
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与党委主要领导成员沟通考察工作方案
汇报考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和建议。
确保考察工作符合党委的意图和要求。
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考察对象和考察时间。
接受社会的监督和反馈。
采取多种方法了解考察对象情况
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熟悉情况的人员及考察对象本人进行谈话。
发放征求意见表:收集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民主测评:通过民主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评价。
实地走访:到考察对象的工作地点和居住环境进行实地考察。
查阅资料:查看考察对象的档案和相关工作资料。
同考察对象面谈:直接与考察对象交流,深入了解其情况。
综合分析考察情况
将考察中收集到的各种信息进行系统整理和分析。
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和相互印证。
全面准确地作出评价。
反馈考察情况并交换意见
向考察对象反馈考察结果,听取其意见。
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
确保考察结果的客观公正。
提出人选任用建议
考察组根据综合分析结果,提出初步的任用建议。
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集体研究后提出正式的任用建议方案。
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由党委最终决定。
公示考察结果 (如适用):
将考察结果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处理公示期间收到的反馈和意见。
考察总结
对整个考察过程进行总结,记录考察中的经验和教训。
形成考察报告,详细记录考察对象的情况和评价结果。
这些程序内容旨在确保干部考察的全面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从而为选拔和任用人才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