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确认程序是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具体程序如下:
申请
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受理与审查
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法院收到申请后,除特殊情况外,会在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15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裁定。
审理与裁决
司法确认程序实行一审终审,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七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费用
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法院不收取任何费用。
适用范围
司法确认程序适用于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任职的调解员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属于司法确认的范围。
总结:
司法确认程序是一种高效、便捷、低成本的非讼程序,通过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诉讼程序之外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进行自愿性、合法性的审查,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程序包括申请、受理与审查、审理与裁决、法律效力、费用和适用范围等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