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物业应遵循以下程序:
确定管辖法院: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应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准备起诉状:
起诉状应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将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一式多份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一般为物业公司注册地的法院立案庭。
立案审查: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在七天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
答辩: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证据交换:
法院在立案后,会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以便双方当事人了解对方的证据。
开庭审理:
法院排期开庭,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会提前3日进行公告。
宣判:
法院在开庭审理后,会根据案件情况作出裁决,并宣布判决结果。如果达成调解协议,会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如果未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作出判决书。
上诉:
如果对法院的裁定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执行:
判决生效后,如果败诉方不履行判决内容,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整个起诉过程中,建议业主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诉讼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