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要走什么程序呢

时间:2025-01-17 20:15:28 热门攻略

领养正常程序如下:

提出申请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并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收养申请书

收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婚姻状况证明

-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收养残疾儿童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等。

依法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将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30日)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收养人的收养目的是否正当

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是否有买卖儿童或变相买卖儿童的行为等。

核准登记

审查通过后,收养登记机关将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并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公告

对于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应当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如果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认领,则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

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在自愿基础上签订收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办理收养公证 (可选):

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收养公证,公证不是收养关系有效成立的必经程序,但有助于证明收养关系的合法性。

领取收养动物

通过审核和登记后,收养人可以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养动物,并与送养人签订正式的领养协议。

建议在领养过程中,所有当事人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并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以确保领养过程的合法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