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程序是指在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主持并在招标文件预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或公证机构人员参加的情况下,当众对投标文件进行开启的法定流程。开标的主要目的是让招标人和全体投标人了解实际参加投标的人有哪些,各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及其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以便在此基础上评价并确定中标人。
开标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开标时间和地点的确定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出席开标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行政监督部门或公证机构人员也可能受邀参加,以确保开标的公正性。
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文件由招标人签收保存,不得提前开启。
确认投标人数量,到达的投标人所携带的投标书是否符合要求,并在确认表上签字。
开标程序
宣布开标纪律:明确开标会议的纪律和要求。
确认投标人代表是否在场:确保所有投标人代表均已到场。
公布招标文件的接收情况:宣布在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数量及基本情况。
宣布相关人员: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相关人员,如招标人、投标人代表、公证人员等。
检查密封: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保其未在开标前被拆开。
宣布开标顺序:确定投标文件的唱标顺序。
唱标:按顺序公开宣读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通常包括投标金额、质量要求、工期、申请人等。
确认开标记录:所有参与人员需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开标后的处理
开标过程应公开进行,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开标后,招标人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入围投标人,并进行后续的评标工作。
通过以上步骤,开标程序确保了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为后续的评标和定标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