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是一种兼具股份制企业安排与合伙人制度的特殊结构,旨在实现公司集体决策、核心人员激励,并确保创始人对公司的绝对控制。以下是关于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的详细解释:
合伙人资格要求
在公司连续工作不少于五年;
持有公司股票(可以通过股权激励或投资性购买获得);
至少75%的全体合伙人批准(一人一票机制)。
湖畔合伙人制度
该制度旨在实现创始团队对公司的掌控,并把握公司未来方向;
如果股东想要推翻合伙人提名制度,需要获得至少95%的股权才能成功,这意味着马云持股5%以上即可控股,且无法修改公司章程。
法律内容与结构
合伙人制度并未固定人数,名额随成员变动而改变且无上限;
除马云和蔡崇信为永久合伙人外,其他合伙人的地位与其任职相关,一旦离职则退出合伙人关系。
合伙人委员会负责提名董事会成员,马云有权提名5个席位。
投票权与控制权
全体合伙人按“一人一票”的方式享有投票权;
合伙人通过提名董事会成员,间接控制董事会来控制公司。
永久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
永久合伙人包括马云和蔡崇信,他们无论股权如何变化,永远都是永久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由合伙人委员会选举产生,退休的合伙人可以被选为荣誉合伙人,荣誉合伙人无法行使合伙人的权利,但能得到奖金池的一部分奖金。
文化与价值观
合伙人不仅要在公司文化上有所贡献,还要高度认同公司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
通过这种合伙人制度,阿里巴巴确保了创始团队和管理层在公司决策中的核心地位,同时也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这种制度在香港等地区的上市过程中也得到了应用,允许合伙人在上市后提名半数以上的董事,从而保证对公司的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