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软件产品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准备相应的材料。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要求:
征集条件
在重庆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企业内部管理规范有序、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
软件产品范围包括工业软件、汽车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基础软件、行业应用软件、新兴技术软件、嵌入式系统软件等。
软件产品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拥有软件著作权,著作权取得方式需为原始取得(如果属于共有,申请单位需为第一权利人,且需提供共有权利人同意申请的证明),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证书取得时间距该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不超过2年。
征集材料
《重庆市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见附件)。
若该产品开展过重庆市软件行业协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评估,则提供通过评估的证明材料。若未开展过,需提供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该软件产品的著作权证书复印件、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实现首次销售后销售合同复印件。
其他能够补充说明符合报送条件和标准的证明材料。
征集流程
申报单位需登录相关网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并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提交后,软件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预审。
网上预审通过后,企业可利用电子签章在线完成登记申报加盖公章工作,或通过服务大厅窗口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
市经济信息化委在15个工作日内对通过网上预审的产品登记完成审查,并将通过登记的软件产品名单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部门户网站和"中国双软认定网"对经认定的软件企业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予以备案。
市经济信息化委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情况,在委门户网站公布认定结果。企业可通过快递方式接收认定证书,或到服务大厅窗口领取认定证书。
其他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软件产品需取得软件著作权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且取得证书的日期至申报截止日期不超过一定年限。
软件产品运行需安全、性能可靠,并已取得省级以上有资质认证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证书。
若软件产品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则需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明。
若软件产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则需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以上是申报软件产品的基本流程和要求,具体操作时还需参照当年的最新政策和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