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通过以下方式保护软件程序:
实施严格的版权法:
欧洲重视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实施严格的版权法,有效遏制了软件的盗版行为。
《软件指令》:
欧洲法院(CJEU)裁定,根据第2009/24/EC号指令(“软件指令”),修改计算机工作内存中的临时变量,但不能复制或进一步执行该程序,不构成版权侵权。根据《软件指令》,复制权不仅包括永久副本,还包括加载到计算机易失性存储器中的临时副本,因为这些副本使程序的使用成为可能。
这些措施共同构成了欧洲对软件程序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旨在确保软件开发者能够从其创作中获得合理回报,同时鼓励创新和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