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代码抄袭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告发:
向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或执法局投诉举报
当事人可以向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或执法局提交投诉或举报,要求对涉嫌抄袭的软件代码进行调查和处理。
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举报
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如报纸、电视、网络等渠道,公开举报涉嫌抄袭的软件代码,以引起公众和相关部门的关注。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等。
在提起诉讼时,当事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方的抄袭行为,包括被抄袭软件代码的原始作品、侵权行为的证据等。
此外,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4条的规定,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 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2. 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3. 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4. 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5. 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建议当事人在发现软件代码被抄袭后,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