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蝶软件中驳回操作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配置驳回事件的消息
在系统的消息、邮件、短信和IM设置中,配置当发生驳回事件时发送的消息内容。消息内容可以是自定义的,也可以来源于源单据上的某些字段。
指定消息接收人
消息的接收人可以手工指定,或者根据变元用户进行设置。如果驳回的消息需要发送给未启动状态的路线上的制单人,可以特别设置接收人为“制单人”。
设置多个审核人的驳回处理
当一个节点有多个审核人时,可以在流程节点属性下勾选参数“驳回时选择消息、邮件接收人”和“驳回时指定下级审核人”。这样在驳回时,系统会选择指定的驳回消息接收人,并且将驳回消息发送给所指定的下级审核人。例如,如果需要将驳回消息发送给上一级的某个有审核权限的用户,那么只有该用户会收到驳回消息。
撤销凭证审核(反审核)
如果需要撤销已经审核的凭证,可以使用审核人登录账套,然后通过以下步骤进行反审核:
过滤出当期未过账的全部审核凭证。
单击菜单【编辑】→【成批销章】,即可取消凭证审核。需要注意的是,取消审核必须是在未过账之前进行,如果凭证已经过账,则需要先进行取消过账的操作。
建议
在进行驳回操作前,请确保所有相关设置和配置正确无误,以保证驳回流程的顺利进行和消息的准确传达。
如果涉及到多个审核人,建议明确各个审核人的职责和驳回权限,以避免驳回消息发送给不相关的人员。
对于已经过账的凭证,需要先进行取消过账操作,然后再进行反审核,以确保数据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