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和聘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主体资格差异
聘任:聘任双方通常是平等的,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任免(任命):任命通常是由上级组织决定,被任命者通常是隶属于该组织的成员,存在从属关系。
程序严谨性
聘任:程序相对简单,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即可建立聘任关系。
任免(任命):程序较为严格,通常包括对拟任命者的考察、审查和必经的组织决策过程。
适用对象和情境
聘任:多适用于专业性较强或辅助性的岗位,如金融、法律、财会等。
任免(任命):适用于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法律依据和制度
聘任: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部分专业性强的领导职务可以实行聘任制。
任免(任命):依据相应的组织法、人事管理条例等,通过选举或直接任命产生行政领导者。
薪酬和职务升降
聘任:通常根据岗位的工资标准发放薪酬,职务升降通过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
任免(任命):薪酬和职务升降通常由上级组织通过行政命令决定,没有商量的余地。
总结来说,聘任强调平等自愿和合同制,而任免(任命)则更多体现上级组织对下级的直接指令和信任,程序上更为严谨和具有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