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漫软件的征税规定如下:
增值税
税率: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即征即退政策: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数额的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 = 享受税收优惠的动漫软件当期已征税款 - 享受税收优惠的动漫软件当期不含税销售额 × 3%。
出口免税: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营业税 (此条款已失效):
税率:
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劳务,在2010年12月31日前暂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
建议:
动漫企业在销售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时,应充分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降低实际税负。
企业应确保动漫软件符合软件产品相关规定,以便享受出口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积极申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减轻企业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