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提拔副科的决定权涉及多个部门或领导,具体流程如下:
县委组织部门
副科级领导职务的配备由县委组织部门考察、推荐给县委人事专题会议通过,最终以组织部发文为主。
组织部作为干部管理的重要部门,在干部提拔和任用过程中具有极大的影响力,能够提供关键的推荐和支持。
本单位党委(党组)
决定权在本单位党委(党组),即一把手的权力较大,分管领导可以推荐建议,但最终决定权在一把手手中。
党组成员对用人有一定的建议权,但实际决定权在机关单位一把手党组书记那里。
五人小组会或县委常委会
在县区一级,提拔副科级干部需要上五人小组会(书记、县长、副书记、组织部长、纪委书记)研究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上县委常委会。
县委常委会通过后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任职文。
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领导
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领导对人选的提名和确定也很关键,如学校提校长,教育局和教育局局长对人选的提名、确定就很关键。
综合以上信息,公务员提拔副科的决定权主要掌握在以下部门或领导手中:
县委组织部门
本单位党委(党组)及其一把手
五人小组会或县委常委会
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领导
最终决定权往往在县委常委会或单位一把手手中,具体流程和最终决定权可能会因实际情况和具体职位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