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起草起诉状
原告需要准备一份民事诉状,详细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诉讼请求部分应包括请求离婚、小孩的抚养问题以及财产依法分割等内容。
事实与理由部分需详细陈述结婚时间、生育小孩的情况以及离婚的原因。
准备证据材料
原告需准备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等相关证据。
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还需提供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财产相关证据,并准备相应的证据复印件两份。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原告应向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法院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审查材料后,若符合条件,将立案并发送立案通知书,要求原告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与通知
法院在受理离婚诉讼案件后,会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并安排开庭时间,向双方发送传票。
开庭审理
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法院在庭审过程中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出具《民事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将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一般为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且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千分之五交纳。
诉讼费用的负担由法院决定或双方协商解决。
建议:
原告在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时,务必详细、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选择律师时,可以考虑律师的经验和知名度,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保持与法院的沟通,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