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文件招标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编制磋商文件
明确项目内容及要求,向供应商告知磋商程序、评审办法及有关书面文件。
发售磋商文件
自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确保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响应文件。
成立磋商小组
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3人以上的单数人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供应商提交磋商文件
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10日。
初步评审
磋商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包括资格证明及保证金等情况。
相应文件澄清
初步评审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出必要澄清说明。
召开磋商会议
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实质性变动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最后汇总每个供应商各项评分,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
确定成交供应商
根据评审结果,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合同签订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方签订正式合同,开始履行项目或产品供应。
建议:
采购人应确保磋商文件的编制清晰明了,以便供应商准确理解采购需求。
磋商过程中应保持透明和公正,确保所有供应商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竞争。
及时处理供应商的澄清和修改请求,确保磋商活动的顺利进行。
评审过程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