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奖励程序的填写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确定表奖范围、名额和条件
发布通知,明确奖励的范围、名额和评选条件。
报送事迹材料
符合评选范围的单位或个人向市统计局报送事迹材料。
对报送材料不齐全的,提示补充材料;对不符合标准或不具备资格条件的,退回并说明理由。
审查与处理
对事迹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奖励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市统计局办公室负责人和经办人负责具体事务。
填写奖励记录表
经批准,填写奖励记录表,并通知当事人。
审批流程
奖励事由由直接上级提出,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或检查人提出,均由直接上级填写奖惩呈报单。
人事部核查后上报领导审批。
统计和总结
填写完每位项目管理者的奖励明细后,进行统计和总结。
可以使用图表或图形展示奖励分布情况和总额。
发布和登记
分析和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采用后要及时到办公室进行登记。
奖励兑现
奖励每半年兑现一次,具体兑现时间和方式按相关规定执行。
这些步骤确保了统计奖励程序的规范性和公正性,有助于激励统计工作的优秀表现和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