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主要分为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申请并提交材料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需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
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
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
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结婚证丢失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离婚,需书面声明遗失并提供相关证明
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与登记发证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和材料申请发放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将再次审核双方的真实意愿、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如符合要求,则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
确定管辖法院
一般而言,案件由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
一方向对方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受理
调解与庭审
法院受理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进行答辩。
法院根据情况安排开庭时间,双方参加诉讼,进行庭审。
法院经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决离婚;反之判决不准离婚
判决与生效
法院判决离婚后,离婚判决书生效,夫妻解除夫妻关系
建议
协议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流程简单快捷,但需注意冷静期内的反悔风险。
诉讼离婚:适用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流程较为复杂,但法院可以做出最终判决。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可以更高效地解决离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