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起诉程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一般的起诉程序:
立案受理
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
庭前准备
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
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法庭调查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导下,查明案件的事实,当事人在此阶段应当充分的举证、质证。
判决处理
人民法院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根据事实作出判决。
建议
明确诉讼请求:在起诉前,原告应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确保起诉状内容完整、准确。
收集证据:充分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注意时效: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起诉状的递交、证据提交和诉讼费用缴纳,以免影响案件的受理和审理。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有效地判断和进行民事诉讼的起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