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身份证
户口本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结婚证、工作调动证明、录取通知书等,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迁移原因和迁入地政策而异。
提交申请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填写入户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材料
迁入地派出所或公安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如材料存在问题或不完整,会通知申请人补充或修改。
办理迁移
审核通过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领取新的户口本,并办理新身份证(如果有需要)。
注意事项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户口迁移实行分级审批,市、县公安局负责审批特定类型的户口迁移。
持有准迁证或不需要准迁证者,应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办理迁出手续。
请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