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程序档案的填写需要根据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和就业情况来确定。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填写建议:
已找到工作单位
如果毕业生已经找到工作单位,并且单位愿意保管档案,那么档案接收单位应填写工作单位的名称。需要与工作单位确认是否具备接收档案的资格,并提供相关接收证明。
单位无档案接收权限
如果工作单位没有档案接收权限,毕业生可以选择将档案存放在当地的人才市场或指定档案保管机构。此时,应在档案接收单位一栏中填写当地人才市场或指定保管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未找到工作或单位不接收档案
如果毕业生未找到工作或单位不接收档案,档案由学校暂保管,直至确定接收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填写学校的名称作为档案接收单位。
签署三方协议
对于签署过三方协议的毕业生,在毕业之前需要去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网上填写自己的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地址、组织机构代码、联系电话、邮箱、户口迁移的地址和档案接收单位的地址。打印三份,分别给学校、用人单位和自己留存。如果用人单位不接收档案,则档案需要转回原籍,此时在档案接收一栏中应选择“转回原籍”。
档案和落户地址
档案和落户地址两栏应填写毕业生新的档案保管单位和新的户口地址。这些信息由单位人事部门或者人才市场填写,个人可不填写。
特殊情况
如果毕业生打算出国留学或出国工作,可以填写留学或工作国家的使领馆或相关教育机构作为档案接收单位。
在填写就业程序档案时,请务必与相关单位或机构确认接收资格,并提供必要的接收证明,以确保档案的顺利转移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