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或通知
调解可以由案件当事人主动申请,也可以由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动提出。
法院在立案后或案件审理的初期,会征求当事人的意见,询问是否愿意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
调解的准备
一旦调解流程启动,法院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准备相关的材料和证据,并安排调解的时间和地点。
法院会指定一名或多名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法官或专业调解员作为调解主持人,主持人会提前审阅案件材料,了解案情,制定调解方案。
调解的核心:会谈与协商
调解会谈是调解流程的核心环节,调解员会主持会谈,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会参加。
在会谈中,双方当事人直接表达自己的立场,提出主张和诉求,随后进行联合讨论和单独会谈,以便调解员更全面地了解争议焦点和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
调解的实施
调解员在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会就纠纷材料询问当事人有关情况,深入了解纠纷的详细背景。
调解员可能会采取与各方当事人单独会谈的形式,这种私下的沟通有助于调解员更准确地把握各方的关切点,引导各方充分考虑对方的需求。
达成调解协议
在调解员的协助下,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互相谅解,对纠纷的解决自愿达成一致意见,从而消除纷争。
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调解委员会有责任帮助、检查、督促、教育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
调解结束
调解结束有两种情况:一是达成协议而结束,二是没有达成协议而结束。
对于没有达成协议的纠纷,调解员会告知当事人进入其他程序进行解决,如申诉、仲裁或诉讼。
总结:
调解程序从申请或通知开始,经过调解准备、会谈与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或结束调解。整个过程中,调解员扮演着促进双方沟通和理解的角色,确保调解过程公正、中立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