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申报程序根据不同的用途和情境有所不同。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耕地申报程序:
普通耕地申报
准备申报材料:包括土地测量报告、土地所有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农业生产计划等。
提交申请:将申报材料提交给当地农业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
审核与批复: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给予批复。
设施农业用地申报
提交报名:填写相关登记表,并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证书等。
资格审查:由当地农业农村局审查,符合条件的拟入库人员在门户网站公示5天。
截止时间: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和照片。
耕地占用税申报
进入功能页面: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相关功能页面。
税源信息采集:填写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包括占地方式、位置、用途等,并上传相关附件。
提交申报: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报。
缴纳税款:申报成功后,进行税款缴纳。
设施农业经营者用地申请
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设施类型、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
签订用地协议: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土地使用条件,签订协议。
提出用地申请:携带设施建设方案和用地协议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乡镇申报:乡镇政府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呈报县级政府审核。
县级审核:县级政府组织农业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核,符合规定的批复同意。
农村耕地征地程序
办理用地申请:用地单位向土地所在地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拟定征地方案:行政主管部门拟定相关方案,报送人民政府审核。
征地审查:国土房管局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征地审核与批复: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5日内报人民政府审核。
公告:征用土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村、组内公告。
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方案并公告。
这些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申报前详细阅读相关规定,并与当地相关部门联系获取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