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技师岗位设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岗位设置范围及职数
高级技师岗位主要设在生产车间以及主要辅助生产车间。
各单位确定具体岗位,公司控制各单位技师、高级技师总职数。技师岗位职数至少为操作人员定员的6%;高级技师岗位职数至少为操作人员定员的0.6%。
岗位职责和上岗条件
各单位根据集团公司制订的技师、高级技师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自行制订各装置技师、高级技师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和考核标准。
上岗必备条件包括持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证。
任职年限要求
工勤技能岗位晋升上一级必须在下一级任职满5年。
近五年考核等次必须达到合格以上,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技术等级考试或评审。
评审流程
每年人社局会组织技术等级考核和考评工作。
高级技师、技师是考评,包括考试和评审,先考理论再进行评审。评审时由三人专家组成,主要对论文进行评审,然后提问几个问题,考生作答,相当于面试。
其他相关规定
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企业可根据技术技能发展水平等情况,适当增加或调整技能等级。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可在其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高级技师岗位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平性,同时也有助于提升技术工人的技能水平和职业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