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三会一课制度:
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1次。
主题党日制度:
每月工作日的第1个星期三为全市支部主题党日,以党支部为单元,紧扣“两学一做”内容,根据不同领域党组织功能定位开展活动,包括开展“三会一课”、进行党的教育、召开党的会议、处理党务工作、党员交纳党费、志愿服务群众等。
组织生活会制度:
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由上级党组织作出安排。组织生活会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每年开展1次,一般应结合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对党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作风状况等方面进行评议,以促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谈心谈话制度:
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请示报告制度:
党员应当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应当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民主生活制度:
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除了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外,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
会议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党小组会每月一次。会议应当作记录。
党日制度:
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
党课制度:
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
报告工作制度:
支部委员会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这些制度是基层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规范,旨在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促进党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学习。各基层党组织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这些制度。